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3〕31号)及《美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按照“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认真审查了学生提交的报名志愿表、必修课平均绩点分及综合素质加减分情况,研究决定,同意黄莉榕等67名同学分流到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王梦佳等45名同学分流到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黄露莹等46名同学分流到环境设计专业,吴鑫桐等24名同学分流到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现就专业分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从2023年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止。
如有异议,可于2023年8月10日15点前向学院反映,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13996718653,电子邮箱:292503823@qq.com。
长江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