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关于拟同意冯灵康等5名学生转专业的公示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学生大学一年级春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2〕27号)》及《美术学院2022年春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美术学院转专业学生录取标准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排名依据,从高到低排名取接收转入计划人数。
经学生本人申请,美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评议,拟同意冯灵康等5
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现将该5名转专业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公示如下:
学号 | 姓名 | 原班级 | 申请转入专业 | 平均学分绩点 | 绩点排名 |
202113621904 | 冯灵康 | 21级设计学类9班 | 22级美术学 | 3.36 | 1 |
202113621609 | 周勤芳 | 21级设计学类6班 | 22级美术学 | 3.35 | 2 |
202113621619 | 杜政鸿 | 21级设计学类6班 | 22级美术学 | 3.34 | 3 |
202113621907 | 王栋梁 | 21级设计学类9班 | 22级美术学 | 3.3 | 4 |
202113621808 | 苗艳鑫 | 21级设计学类8班 | 22级美术学 | 3.25 | 5 |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2日-24日(3天)。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受理机构:美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联系电话:023-72790099/023-72790098
邮箱:823953840@qq.com。
美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