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术学院系级教学单位设置及系主任聘任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教职工:
根据长师院委发〔2018〕37号文件(附件1)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美术学院现有专业系部及系部主任设置进行调整,现初步拟定设置为三个系:美术学系(含原美术学专业和雕塑专业)、视觉艺术系(含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应用设计系(含原环境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各系设系主任1名,美术学院共设系主任3名。
请各位教职工仔细阅读附件1及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系级教学单位设置及负责人聘任方案》中相关要求,有意向申报系主任岗位的教师如实填写附件3《美术学院系主任岗位意向表》,并于6月9日18:00前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286838857@qq.com,文件命名方式为“岗位意向表+姓名”。美术学院将结合申报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对申报岗位人员进行严格遴选。
特此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