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21届本科生留校毕业设计(创作)遴选方案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长师院办〔2016〕13号)要求,结合我院《2021届本科学生(美术学、雕塑专业)毕业创作工作实施方案》和实际情况,拟定此方案。
一、留校毕业设计(创作)遴选工作小组
工作组组长:傅小彪 姚成强
工作组副组长:杨贤艺 闫翀
成员:卢晓波、李晓勇、刘金宝、罗小波、张超、刘鑫松、冯昌泰、王钢、许玉兰、曹文译、魏官禄、潘登福、
二、留校毕业设计(创作)遴选,2021届暂定在美术学、雕塑专业开展留校毕业设计(创作)评选
1、毕业创作作品。绘画创作作品符合毕业设计(创作)实施方案要求。
2、由各美术学(师范)、雕塑专业负责人组织专家从毕业创作作品的专业性、学术性、审美水平、造型能力、展览展示效果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拟收藏作品。
三、留校作品待遇
留校毕业创作优秀作品将由美术学院发给收藏证书和收藏费。
四、工作方法:各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专家团队从学术的角度向学院推荐。学院审核,经公示和学生本人同意,确定最终收藏作品。
五、材料提交(5月24日前)
附件1:《留校毕业设计(创作)汇总表》,绘画类作品原件(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相关信息)统一交实验中心刘金宝老师存档。
长江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