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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2021届本科生留校毕业设计(创作)遴选方案

发布者:美术学院发布时间:2021-06-11浏览次数:1867

美术学院2021届本科生留校毕业设计(创作)遴选方案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长师院办〔201613号)要求,结合我院《2021届本科学生(美术学、雕塑专业)毕业创作工作实施方案》和实际情况,拟定此方案。

一、留校毕业设计(创作)遴选工作小组

 工作组组长:傅小彪 姚成强

 工作组副组长:杨贤艺 闫翀

 成员:卢晓波、李晓勇、刘金宝、罗小波、张超、刘鑫松、冯昌泰、王钢、许玉兰、曹文译、魏官禄、潘登福、

二、留校毕业设计(创作)遴选,2021届暂定在美术学、雕塑专业开展留校毕业设计(创作)评选

1、毕业创作作品。绘画创作作品符合毕业设计(创作)实施方案要求。

2、由各美术学(师范)、雕塑专业负责人组织专家从毕业创作作品的专业性、学术性、审美水平、造型能力、展览展示效果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拟收藏作品。

三、留校作品待遇

留校毕业创作优秀作品将由美术学院发给收藏证书和收藏费。

 美术学(师范)1—3件、雕塑1—3

四、工作方法:各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专家团队从学术的角度向学院推荐。学院审核,经公示和学生本人同意确定最终收藏作品。

五、材料提交(524日前)

 附件1:《留校毕业设计(创作)汇总表》,绘画类作品原件(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相关信息)统一交实验中心刘金宝老师存档。

 长江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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