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2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22届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对申请学生进行培养过程性考核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考核,由美术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审定,现将我院2022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结论表予以公示(结论见附表),公示期为2022年4月15日至4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论有异议,请实名以电话或者电子邮箱方式向美术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3-72790098(付老师),电子邮箱:823953840@qq.com。
美术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
2022年4月14日
1:美术学院2022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结论表
附表.docx